陕西中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缺乏诚信
陕西金建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失职渎职
全社会各界同事和媒体朋友:
本网站新闻:最近收到陕西恒威塑料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忠实报告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制造 ** 项目给企业及其自身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我是陕西恒威塑料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文忠。今天,我非常生气,向全社会披露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中偷工减料,制造 ** 项目与甲方相关人员和监理人员串通,伪造证据,伤害甲方;陕西金建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玩忽职守,恶意与建设单位沟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旨在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避免重复我的彻底。
签订合同前审查不慎,留下隐患
2014 年,在高陵县招商引资中,我公司建设项目设项目被确定为该县的市级重点项目。高陵县高度重视市级重点项目,发布了高陵县投资项目实施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促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2014年8 红头文件,确定了边建边建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建设单位,我们不能懈怠县委、县政府文件的执行,所以我们积极规划建设事业。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选择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陕西金建工程监理咨询公司为监理单位。由于当时高陵县对市重点项目有严格的要求,我们对大型注册企业的信任,在签订合同之前,我们只关注两家企业的注册、资质等表面现象,没有对其法定代表人的经营理念、行为道德、社会影响、经营进行深入的风险评估和理性调查,方便 2014年7月5日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建设合同;2016年1月8日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两份合同签订时,双方都充分了解县执行局的边建边建政策。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亲戚们,是那些没有良心,缺乏诚信,但穿着注册,合格的合法外套,用这份合法有效的合同,把我和我的企业推向了绝望的局面。现在叫每天不应该,喊地面不好,市政府确定为投资项目的重点,所以落在无良企业的脚下。
无良企业偷工减料,留下 ** ”工程
陕西中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合格的建筑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对企业和社会负责。但这家公司是怎么做到的呢?请参见:
(一)缺乏法律意识,以合同为幌子,组织人员封锁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大门,迫使甲方借钱。
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规定:工期 180 天。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80%的临时估价,技术资料归档决算后支付15%的结算总价,保留5%的保修金。合同写得很清楚,协议也很清楚,但是乙方的施工单位作为合同做了什么呢?他们把法律当成儿戏,以合同为幌子,根本不按合同办事。在项目竣工验收不履行的情况下,多次以要求农民工工资为由,,以要求农民工工资为由向政府施压,迫使我们接受政府劝说,非法向他们借款300万元。
(二)偷工减料,建设市级重点项目 ** ”工程。
项目不仅是建设单位面貌和诚信的标志,也是企业立身之本。然而,陕西中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却把这些不当一回事。在施工过程中,他们根本不注重质量、企业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相反,他们被利益所诱惑,偷工减料。陕西恒威塑料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后,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的评估意见足以证明这一事实。
评估单位的最终评估意见如下:
1、鉴定工程室内地面混凝土平整度,伸缩缝填缝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许多地面出现裂缝,钢柱混凝土底座出现裂缝和剥落。(GCB50209-2010)根据规定,混凝土地面不合格,钢结构混凝土底座抹灰不合格。
2、鉴定工程墙面抹灰层空鼓起皮,起砂严重,墙面抹灰不符合《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根据要求,部分墙体中间的保温玻离丝棉无铝箔,有漏填现象,不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502052001)的要求。
3、鉴定工程收集的涂层厚度数据显示,红丹防锈漆和醇酸磁性面漆两次不符合设计要求,涂层总厚度不小125m(微米)。
4、鉴定工程 c 钢檩条个别构件应用螺栓连接改为现场焊接,焊接冲孔不符合设计要求。
5、鉴定工程室内吊顶墙体漏水及渗水的主要原因与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有关,
不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要求。
6、陕西建筑检验(2018)委结字 153-1 号、 153-2 号153-3 号显示抽检的 18 个点均合格。石英砂喷砂除锈未全数做喷砂处理或未处理到位,红丹 防锈漆未涂,没有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7、建筑工程修复费用估算为199698 元(199698元)
这是一个挂着省级建筑工程公司招牌的单位做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被认定为 ** 工程,像这样的施工单位,你还敢让他们做工程吗?
(三)伪造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和参与各方主体单位工程验收结论性意见表
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前沿做法令人发指,但其背后的行为已伪造重要工程文件,伪造权力机构领导签字,甚至恶意串通他人损害甲方利益。
早在2015年7月30日,为防止工程竣工验收漏洞,我公司就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监理单位发出了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相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如下:通知: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加强工程施工量,提高质量意识,减少和消除各种质量事故,全面落实各方质量责任,2015年7月30日现场施工会议后,甲方、乙方、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同意,决定从现在起,办公楼、宿舍楼、 1#车间、2#车间、仓库工程、部分工程验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验收,三方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共同签字认可,(陕西金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冯新正、潭立西、现场管理员周伟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不可少,各负责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质量合格。甲方有权督促施工方和监理公司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实施,消除质量隐患的发生。部分工程验收,甲方无甲方技术负责人验收签字的,甲方有权就部分工程验收签字达成合格的真实性。甲方有权督促施工方和监理公司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实施,消除质量隐患的发生。
其次,工程施工当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施工方无权隐瞒,不论质量问题大小,均需报监理和甲方现场技术代表,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事故概况的原因及整改处理方案,经甲方现场技术代表会同监理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整改方案,若出现大的质量问题则需报请设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任何人无权私自处理,一经发现,视为隐瞒工程质量问题,属于不合格工程,若因此造成重大的工程质量事 故,则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从 2015年 7月 30 开始实施。
本通知由甲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持有。
我公司非常重视工程质量,采取有效措施,到处预防,注意到位,但最终未能逃脱陕西中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伪造和假签名。
虽然有我们向各单位发出的通知,验收工作的标准化验收结论表,但仍没有阻止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圈、伪造验收文件、冒名签字的步伐。上述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公司分别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质量、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必须在场等,但乙方作为施工单位,为了达到混淆的目的,与甲方现场、监理恶意串通,冒名更换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负责人,伪造只有两个单位签字验收记录和结论意见表,荒谬的是施工单位自己的公章没有加盖。
有足够的证据链证实上述事实。
这是陕西中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真面目。
监理单位玩忽职守,恶意与施工方串通
陕西金建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是我公司聘请的具有社会服务注册资质的监理公司。
然而,这家穿着合法外衣的监理公司没有履行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职责,玩忽职守,与施工方勾结,恶意串通,合谋伪造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损害我们的利益。
一开始,本着对公司资质的信任,我们仍然与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各自在工程监理中的地位、监理程序和责任以及工程验收的规范和标准。然而,在 履行合同时,陕西金建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将合同视为儿戏,严重失职,纵容和放任建设单位 偷工减料,导致我们的市级重点工程成为 ** 工程(以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的鉴定意见为证)。
不仅如此,更让人愤怒的是,作为一家承担社会监督责任的专业公司,在施工方根据各责任单位的意见明确通知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的情况下,无论安全要求和验收 规定如何,在不符合验收规范条件和通知精神的情况下,擅自与施工方合作,伪造工程质量 竣工验收记录和参与各方主体单位工程验收结论性意见表,伪造勘察设计两个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从此擅自离职,玩失踪,不接电话,不回短信。(对监理公司违反合同、玩忽职守的,我单位将依法向人民 ** ** )。
天下奇闻!人间奇闻!旷世奇闻!
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合作建设 ** ”工程!
建设单位的无奈和呼救,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根据合同,工期为 180天,即从 2014年7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结束。但到目前为止,在合同约定的四年以上,监理单位拒绝露面躲猫,施工单位拒绝整改验收困难,导致我们的建设项目长期搁置,不能进入,不能撤退,不应该叫天空,呼吁地球不好。我只能用个人教训向全社会呼吁:请认识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金建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的真实面貌,不要让他们的资格陷入混乱,被欺骗!我也希望有关部门对这两家公司非法 ** 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本人承若,经实名投诉,本人承担全部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
反映人:陕西恒威塑料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文忠
2018 9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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